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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学主题教育丨日常安全防范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发布时间:2021-03-05 09:09:21文章来源:学生工作部(处) 浏览次数:

一、日常安全防范

(一)同学们特别注意不要参加与大学生身份不符的各种活动,防范邪教和间谍渗透;注意交通安全、汛期安全、消防安全、人身安全(含性侵)、食品安全,防暴恐、防盗抢、防诈骗、防一氧化碳中毒、防传销、防不良网贷,自觉禁毒防艾,遵守宿舍、实验室等场所安全规定。

(二)远离工地,防范高空落物、地上尖锐物件伤害;杜绝“三车”,自动申报、处理,服从保卫处“三车”管理。

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一)认真学习疫情防控知识和相关文件,明确疫情防控要求。

主要学习内容包括:《高等学校春季学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三版)》(国卫办疾控函〔2021〕102号 2021年2月26日)《北部湾大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传染病防控健康教育制度》(湾大新冠防办〔2020〕58 号),《开学第一课》(湾大学工发〔2020〕8 号)《北部湾大学传染病防控宣传手册》《北部湾大学安全防范告知书》《北部湾大学校园安全手册》《北部湾大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生管理暂行规定》(湾大新冠防办〔2020〕66号)等相关材料。

(二)严格遵守和落实上级和学校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学校将疫情防控作为日常管理的重要内容,请同学们严格自觉遵守,主动配合管理。

1.严格遵守疫情个人防护“十严格”。严格科学佩戴口罩;严格培养良好餐饮习惯;严格做好家庭清洁卫生;严格培养良好卫生习惯;严格保持社交安全距离;严格保持与动物安全距离;严格减少个人出行;严格做好个人健康监测;严格遵守社区网格化管理;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

2.返校前14天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学生返校后,管理服务工作按学校所属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指挥部相关工作措施执行。

3.实施健康监测工作,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以及晨午检、因病缺课/缺勤、病因追查和登记、学生健康管理、公寓管理、教学管理、食堂错峰就餐等各项管理规定,实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在校期间自觉按照学校要求继续进行每日健康信息报告,要如实报告体温及健康状况,不瞒报、不谎报、不误报、不漏报、不缓报。一旦出现发热、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时应及时上报,并按照当地相关规定就诊。

4.进出校门核验身份、监测体温,遵守学校校门管理规定,尽量减少出校,坚持非必要不出校门,有特殊情况需要出校的要严格履行申请审批手续,外出时务必随身携带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在乘坐地铁、公交车、出租车等交通工具或在超市、商场、农贸市场、医院、机场、车站、电梯间、车厢内以及各类会议场所等密闭环境和人员聚集场所,严格按要求正确佩戴口罩。外出回校后,及时洗手、洗鼻。

5.实行各类聚集性活动审批管理,非必要不组织大型室内聚集性活动。保持社交距离,学生做到学习、生活空间相对固定,应当随身备用口罩。在校外公共场所无法保持安全社交距离时,需要佩戴口罩。

6.提高防病意识,养成健康生活方式,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增强身体素质、健康体魄,提升健康素养和自我防护能力;养成科学用眼习惯,控制视屏时间,合理作息。加强个人防护,注意手卫生、个人卫生、用眼卫生,保持宿舍卫生清洁,定期晾晒、洗涤被褥及个人衣物。科学作息,均衡饮食,健康生活。特别提醒,寒假期间宿舍存有的饮用水不能再继续饮用。注意防范登革热、肺结核传染病以及其他季节性传染病。

7.符合接种要求的学生依法依规、知情同意、自愿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8.自觉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不发布或传播未经官方证实的疫情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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