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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部湾大学2022年春季学期勤工助学工作办理事宜

发布时间:2022-03-03 10:19:20文章来源:学生工作部(处) 浏览次数:

关于做好2022年春季学期勤工助学工作的通知

 

各用工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勤工助学管理和服务水平,培养学生自立自强和创新创业精神,根据学校校内勤工助学管理有关规定,现将做好2022年春季学期勤工助学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酬金标准

勤工助学酬金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北部湾大学校内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的通知(2021年修订)》(湾大发〔2022〕33号)(附件1)执行。

二、设岗数量

勤工助学岗位数以《北部湾大学2022年春季学期校内勤工助学岗位设置汇总表》(附件2)为依据设置,请各用工单位根据岗位数量进行招聘。

三、上岗时间

勤工助学学生上岗时间原则上从3月14日开始,酬金按照实际工作时数计算。

四、材料报送

各用工单位提前收集学生助理的《北部湾大学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学生个人申请表》(附件3),于4月8日前报送到学工处资助科。

各用工单位于每个月的5日报送上个月的《北部湾大学校内勤工助学固定岗位考勤及补助发放表》(附件4),并发送电子版到资助办邮箱zzzx108@163.com。《北部湾大学校内勤工助学固定岗位考勤及补助发放表》已对旧版“发放表”进行相应的修改(详见附件4),请各用工单位下载使用最新版本。

五、工作要求

勤工助学工作开展按照《关于印发北部湾大学校内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的通知(2021年修订)》(湾大发〔2022〕33号)执行。各用工单位指定专人为勤工助学活动指导教师,合理规范地开展勤工助学工作,做好岗位申报、岗前培训、安全教育、上岗考勤、计发酬金等工作,维护勤工助学学生的合法权益。安排勤工助学岗位,应优先考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应注重增强学生社会实践能力,发挥勤工助学资助育人功效。对少数民族学生从事勤工助学活动,应尊重其风俗习惯。

不尽事宜,请联系学工处资助科,联系电话:0777-2808629。

 

 

 

附件:1.关于印发北部湾大学校内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的通知(2021年修订)

    2.北部湾大学2022年春季学期校内勤工助学岗位设置汇总表

      3.北部湾大学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学生个人申请表

    4.北部湾大学校内勤工助学固定岗位考勤及补助发放表


                           学生工作处  

                             2022年3月3日

 

关闭 打印责任编辑:(1)劳昌锦 何宜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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