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春季学期勤工助学工作的通知
各用工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勤工助学管理和服务水平,培养学生自立自强和创新创业精神,根据学校校内勤工助学管理有关规定,现将做好2022年春季学期勤工助学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酬金标准
勤工助学酬金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北部湾大学校内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的通知(2021年修订)》(湾大发〔2022〕33号)(附件1)执行。
二、设岗数量
勤工助学岗位数以《北部湾大学2022年春季学期校内勤工助学岗位设置汇总表》(附件2)为依据设置,请各用工单位根据岗位数量进行招聘。
三、上岗时间
勤工助学学生上岗时间原则上从3月14日开始,酬金按照实际工作时数计算。
四、材料报送
各用工单位提前收集学生助理的《北部湾大学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学生个人申请表》(附件3),于4月8日前报送到学工处资助科。
各用工单位于每个月的5日报送上个月的《北部湾大学校内勤工助学固定岗位考勤及补助发放表》(附件4),并发送电子版到资助办邮箱zzzx108@163.com。《北部湾大学校内勤工助学固定岗位考勤及补助发放表》已对旧版“发放表”进行相应的修改(详见附件4),请各用工单位下载使用最新版本。
五、工作要求
勤工助学工作开展按照《关于印发北部湾大学校内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的通知(2021年修订)》(湾大发〔2022〕33号)执行。各用工单位指定专人为勤工助学活动指导教师,合理规范地开展勤工助学工作,做好岗位申报、岗前培训、安全教育、上岗考勤、计发酬金等工作,维护勤工助学学生的合法权益。安排勤工助学岗位,应优先考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应注重增强学生社会实践能力,发挥勤工助学资助育人功效。对少数民族学生从事勤工助学活动,应尊重其风俗习惯。
不尽事宜,请联系学工处资助科,联系电话:0777-2808629。
附件:1.关于印发北部湾大学校内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的通知(2021年修订)
2.北部湾大学2022年春季学期校内勤工助学岗位设置汇总表
3.北部湾大学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学生个人申请表
4.北部湾大学校内勤工助学固定岗位考勤及补助发放表
学生工作处
2022年3月3日